全国总工会昨天通报“各省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北京已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今年调整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此前规划目标是1769元。
全国总工会通报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截至目前,目标进展有喜有忧。
2015年已有7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天津调整后为1850元,年均增幅16%,高于1695元的“十二五”规划,完成目标。上海调整后为2020元,低于2064元的调整目标。
数据显示,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前4年平均增幅为12.9%,2015年增幅为10%。若达到年均13%的目标,2015年需达到的额度为1769元。今年2月北京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从本月起开始实施,为每月1720元,与目标差额49元。对此,全国总工会表示“基本完成目标”。
今年尚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还有25个省份,但是一些省份如西藏、黑龙江、海南、广东、辽宁、湖北、广西、福建压力较大,今年增幅达到25%以上才能完成规划目标。
黑龙江最低工资标准2012年为1160元,至今3年没有调整,不符合《最低工资规定》中“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数据显示,今年只有增长近40%,才能完成“十二五”规划。
全总通报显示,各省份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幅正在降低,2011年至2014年调整幅度分别为22%、20%、17%、14%,今年的调幅则普遍在10%左右。全总表示,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影响的劳动者约占从业人员的20%。
“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表(部分)
地区 2014 2015 达到年均13%目标,2015年需达到额度 2010-2014年均增幅
重庆 1250 1253 16.4%
天津 1680 1850 1695 16.3%
江苏 1630 1769 14.2%
陕西 1280 1400 13.9%
上海 1820 2020 2064 12.9%
北京 1560 1720 1769 12.9%
辽宁 1300 1658 9.6%
广东 1550 1895 2027 9%
市总工会: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应三方介入
北京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在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过程中,工会及企业代表组织参与不足。”在今年初召开的北京“两会”上,北京市总工会提交团体提案建议,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应由社保部门会同工会及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拟订方案,并经分管副市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形成调整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同时,在三方框架内,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协商制度。根据经济形势变化,确定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机和调整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