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日前正式预告,行政长官普选法案将于6月17日提交立法会审议、表决,这意味着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目标的程序已进入关键阶段。特区政府提交的法案,贯彻落实了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符合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体现均衡参与的原则,得到了多数香港市民的认同,是行政长官普选最为合适的制度安排。中央坚决支持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法案,衷心希望香港各界把握历史机遇,依法落实普选,使500多万香港合资格选民第一次实现一人一票直接选举行政长官。
落实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目标,是中央政府对全体香港市民的庄严承诺。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中央始终严格执行基本法的规定,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推进香港的民主发展。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的民主成分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明确了政制发展的法定程序、普选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实现基本法规定的普选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明确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并规定了普选制度的核心要素。决定作出之后,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与香港各界人士进行沟通交流,阐述决定各项内容的依据。特区政府开展公众咨询,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这些举措,都充分体现了中央支持香港特区发展民主、实现普选的坚定立场。
落实行政长官普选,符合香港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国家利益。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法案合情、合理、合法,是切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具体体现。如期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是广大香港市民的民主夙愿,也是香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法落实普选,有利于香港社会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有利于行政长官带领特区政府有效施政,有利于“一国两制”事业向前推进。如期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也符合国家整体利益。香港好,国家好;国家好,香港更好。实践证明,全面准确地理解、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包括落实基本法规定的普选目标,有利于更好地维护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更好地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
落实行政长官普选,立法会议员角色关键、责任重大。香港的民主发展正处于极其关键的时刻,香港能不能迈向民主发展的里程碑,现在只有一步之遥。中央真诚希望并呼吁全体立法会议员以香港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为依归,顺应多数民意,勇于担当,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为推动香港民主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无愧于历史的贡献。
“守职而不废,处义而不回。”香港普选的历史契机已经到来,香港政制发展进入一个关键节点。我们期盼,香港合资格选民一人一票直接选举行政长官能够成为现实,共同谱写香港民主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