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73号)、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238号)及《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5〕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工作原则的基础上,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讨论评议→年级民主评议小组讨论评议→学院评定小组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评审等程序,现将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别困难(49人)
2022级:13人 2023级:8人 2024级:15人 2025级:13人
困难(81人)
2022级:30人 2023级:16人 2024级:15人 2025级:20人
一般困难(73人)
2022级:13人 2023级:17人 2024级:23人 2025级:20人
公示期为3天,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9月24日18点之前向马克思主义学院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马渝13981368677 钟永淑 13890602525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833-2277067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