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工作原则的基础上,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讨论评议→辅导班主任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评审等程序,现将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23日下午6点之前向学院反映。
辅导员 张红丽15298035311
党总支书记 邹大勇13980271456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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